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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享受医疗保险优惠待遇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2023-10-28 22:57:48

根据《鸡西市关于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关爱救助行动的通知》(鸡人口计生联字【】2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医疗保险工作实际,自7月1日起,我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住院医疗费可享受优惠政策如下:

凡在我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居民及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特殊家庭成员(父母及独生子女)发生的住院医疗费,在报销住院医疗费时享受规定范围内不设起付线的待遇、符合规定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在原有的基础上提高5%。报销时可持市、区计划生育部门下发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证书和医疗保险卡,到所在市(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关键词:办事指南鸡西指南医疗保险关于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享受医疗保险优惠待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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