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
九江热门资讯 > 九江户籍资讯 > 九江入户政策 > 正文

九江新生儿入户所需材料

来源:互联网 2023-01-15 14:39:03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监护人或者户主应持以下证明材料向婴儿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一)《出生医学证明》;

(二)随父或随母落户一方的居民户口簿;

(三)父母的《结婚证》或非婚生育说明;

(四)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人员,需同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五)父母民族成份不同的,需同时提交父母共同选定子女民族成份确认书。

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人员,在助产机构出生的,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在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卫生健康部门指定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

关键词:九江新生儿入户资料九江新生入户需要什么资料九江新生儿入户所需材料
上一条:九江迁户口怎么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 下一条:从回来的九江人怎么恢复户籍?

推荐阅读

我要采购
快速发布采购,坐等商家报价 ×

看不清?点击更换

发送即代表同意《隐私协议》允许更多优质供应商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