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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失业补助金领取指南(办理材料+发放标准)

来源:互联网 2023-03-01 12:14:03

发放对象

失业补助金保障范围为1月1日之后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

之前已受理、享受期未满的人员可继续按照失业补助金政策规定享受至期满为止,已申领享受人员不得重复申领。

办理指南

1.失业人员可向参保地的失业保险待遇经办机构窗口现场申领,也可通过赣服通APP,电子社保卡渠道(所有已开通电子社保卡的APP、小程序、公众号)、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等申请。

2.失业保险待遇经办机构线上或线下受理、审核。

3.审核通过后,按月发放失业补助金。

办理所需材料

申请人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办理时间

度失业补助金的受理期限截至12月31日止,逾期将不受理。对度已受理、享受期未满的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可继续按原政策享受至期满为止。鼓励各地根据就业工作需要,按规定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补助金发放期限及标准

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由参保地按照每人每月1000元发放失业补助金,申领期限不超过6个月;对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参照参保地城市低保标准,按月发放不超过3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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