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
九江热门资讯 > 九江户籍资讯 > 九江入户政策 > 正文

九江大中专院校录取学生户口迁入政策

来源:互联网 2023-05-04 09:30:02

考取大中专院校的新生(包括研究生,下同),入学时可以凭新生录取通知书,自愿选择将户口迁往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

九江院校录取的新生,选择将户口迁往院校学生集体户的,由学校提交下列材料统一向迁入地派出所申请办理户口迁入院校学生集体户手续:

(一)省教育厅等有关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普通高等学校)或者设区市以上招生委员会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中等职业学校);

(二)加盖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录取专用章的新生花名册(普通高等学校)或者加盖设区市以上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录取专用章的新生花名册(中等职业学校);

(三)《录取通知书》;

(四)《户口迁移证》。省内生源新生选择将户口迁往院校学生集体户的,不提交《户口迁移证》,由院校在录取新生花名册中注明,迁入地派出所予以“一站式”办理迁移。

本文由入驻酷易搜网资讯专栏的作者撰写或者网上转载,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酷易搜网立场。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kuyisokefu@163.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关键词:九江大专院校录取学生户口迁入政策九江中专院校录取学生户口迁入政策九江大中专院校录取学生户口迁入政策
上一条:九江回国人员落户所需材料 下一条:九江父母都是学生的情况下生的孩子怎么落户?

推荐阅读

我要采购
快速发布采购,坐等商家报价 ×

看不清?点击更换

发送即代表同意《隐私协议》允许更多优质供应商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