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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未婚子女投靠如何迁移户口?

来源:互联网 2022-12-17 21:28:02

申报条件

符合下列情形的,公民可以申请投靠迁移:

未婚子女投靠其父亲或母亲到城镇落户的,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设区市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申报材料

公民在我县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职业(生活来源)可以申请未婚子女户口迁入。

申报材料如下:

1、户口簿记载或档案

2、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职业(生活来源)证明;

3、相互关系证明;(能够证明父(母)子(女)关系的原居民户口簿或《出生医学证明》)

4、投靠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及投靠方居民身份证

5、已达法定婚龄的子女需提供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

办理流程

凡符合以上户口迁入条件的,申请人持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及上述材料到机关申请,由户办大厅前台或户籍审核,符合政策规定、材料齐全当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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