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九江中心城区公租房网上选房房源公布
为加大对我市灵活就业人员解决自住住房需求的支持力度,九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近日印发了《九江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暂行管理办法》,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缴存对象】
本办法所称的灵活就业人员,指年满18周岁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即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未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在我市就业创业且具有合法稳定经济收入来源,个人信用良好,自愿承诺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义务,遵守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非全日制及新业态从业人员等。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资金由本人承担,属于缴存人个人所有。
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范围内的单位在职职工,仍应按现行单位在职职工相关政策,由所在单位统一缴存住房公积金。
企业法人代表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存住房公积金时,需提前履行公司解散或企业法人代表变更等程序,解除法人代表身份后才能予以开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