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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哪些人可以办理接种禁忌证明

来源:互联网 2022-12-02 05:44:02

一、暂缓接种证明

1.任何原因(感冒、伤口感染、局部炎症)引起的发热 (腋下体温>37.3C),暂缓接种。

2.重感冒、心梗、脑梗等疾病急性发作期,暂缓接种。

3.恶性肿瘤患者手术前后,正在进行化疗、放疗期间,暂缓 接种。

4.头痛,头晕,恶心,呕吐,胸闷,胃部不适等,暂缓接种, 查明原因再考虑是否接种。

5.荨麻疹发作期,有皮肤瘙痒症状,暂缓接种。

6.诺如病毒或其它病毒引起的急性腹泻,暂缓接种

7.风湿免疫性疾病如处于活动期,暂缓接种。

二、接种禁忌证明

1.对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不能接种。

2.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不能接种。

3.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不能接种。

4. 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不能接种。

5.妊娠期妇女,不能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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