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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户口注销登记所需材料

来源:互联网 2023-04-14 10:35:03

失踪人员户口注销登记

第四条失踪人员户口注销登记:公民因失踪而宣告死亡的,申报义务人应在法院宣告公民死亡文件标注的行文日期之日起,一个月内申报义务人持本人的公民身份证件、法院宣告公民死亡文件、死亡公民的《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死亡户口注销登记手续。

对于公民死亡、服现役、定居国(境)外等情形的,应当办理注销户口手续。

在以前办理结婚手续后女方户口会办理注销然后转移到男方户口上,有时因为过早注销导致登记到男方户口上出现问题,目前这种情况基本不会再出现。

办理死亡登记和户口注销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第一款: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居民如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第九条: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办理死亡登记和户口注销手续所需材料

1、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申报申请;

2、公民死亡医学证明等相关证明。

办理死亡登记和户口注销手续办理程序

申请→窗口受理→现场审查→办理

办理时限:当场办理

收费标准: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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