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
济宁热门资讯 > 济宁社保资讯 > 济宁社保政策 > 正文

济宁市医保报销条件

来源:互联网 2023-06-15 21:30:02

济宁医保报销条件

1、申请人已经办理参保手续、足额缴交医疗保险费

2、合作医疗指定医疗机构就医;

3、参保人在备案医疗机构就医发生了住院医疗费用,并先行支付现金,且保存有关单据和资料。

济宁医保报销办理流程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提交材料地点:参保人属地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各区社保分局医保科。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受理申请

1、受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受理。

2、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在上述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3、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补正材料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补正材料。

4、逾期不补正,视为撤回申请。

5、但补正材料后,申请人可在法定有效期内重新提出申请。

申请完成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审查材料并批准申请,申请人领榷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

关键词:济宁医保报销条件济宁医保报销要满足什么济宁市医保报销条件
上一条:济宁市医保报销材料 下一条:2022邹城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

推荐阅读

我要采购
快速发布采购,坐等商家报价 ×

看不清?点击更换

您的采购需求将被更多优质供应商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