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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疫情期间企业复工时间

来源:互联网 2023-01-01 09:43:02

山东延迟省内企业复工时间,省内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该省还发布紧急通知,暂停商品房集中销售活动,合理安排工地复工工期。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紧急通知,省内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对确因工作需要于2月9日24时前返岗复工的人员,需加强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一律严格落实检验监测、医学观察、隔离治疗等防控措施。企业职工返岗复工必须配合有关部门和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扎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该通知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暂停商品房集中销售活动,取消房展会、发布会、答谢会、登记报名、认购、开盘等各种形式的群体性活动,暂停售楼处销售活动,房产中介门店暂停营业,待疫情过后再行恢复。做好房产交易中心、在售楼盘样板房等公共场所的疫情防控工作,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另外,山东各地要加强工地值守人员和在建工地施工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以及其它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项目,必须在严格落实防疫措施的前提下方可开复工。其他建设项目要适当延迟开复工时间,务工人员不得提前返回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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