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
金华热门资讯 > 金华户籍资讯 > 金华人才引进 > 正文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用房个人申租条件

来源:互联网 2023-10-03 11:27:03

1.申租人属《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人才目录》中的1至5类人才:

第1类: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相当层级的海外院士,国家科学技术最高奖以及相当层级国际、国内荣誉获得者;

第2类:国家“万人计划”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完成人,国家科学技术一等奖获得者(前三位完成人),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第3类:,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钱江学者,省“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人选,省重点创新团队带头人,国家科学技术二等奖、省科学技术一等奖获得者(前三位完成人),省特级专家,省钱江技能大奖获得者,市“双龙计划”A类及以上人才,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第4类:市“双龙计划”B类、C类人才,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选,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市“32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培养人员,博士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学历),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才,省科学技术二等奖或市科学技术一等奖获得者(前三位完成人),“金开英才”计划人才,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第5类:区级拔尖人才,市“321”人才工程第二、三层次培养人员,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高级技师(指生产操作人员),“双一流”高校中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不包括二级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年薪30万元以上(计税报酬)的企业技术骨干。

2.申租人由开发区辖区内单位全职引进签订正式合同并缴纳社保;

3.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市区均无住房;

4.与市区高端人才租赁用房、公共租赁住房和人才租房补助不可同时享受。

关键词: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用房个人申租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用房个人申租要求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用房个人申租条件
上一条:义乌市妇幼保健院职工福利待遇 下一条:义乌市妇幼保健院招聘条件

推荐阅读

我要采购
快速发布采购,坐等商家报价 ×

看不清?点击更换

发送即代表同意《隐私协议》允许更多优质供应商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