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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婺城区调整人才政策的七条意见

来源:互联网 2023-10-22 22:17:13

一、高校毕业生购房补助

对2021年5月8日(含)起新引进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与婺城区属民营企业、区属国企签订劳动合同,且按规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半年以上(含),于政策有效期内在区内购买首套家庭住房的,可按规定享受一定标准的购房补助,具体标准为:

博士毕业生80万元(分三年支付,第一年20万元,第二年20万元,第三年40万元);

硕士毕业生50万元(分三年支付,第一年10万元,第二年20万元,第三年20万元);

本科毕业生一次性发放10万元。

夫妻双方同时符合条件并申请补助的,其中一方按规定标准全额享受,另一方按规定标准50%享受。

二、高校毕业生生活补助

对2022年1月1日(含)起,首次从市外引进,在区属企事业单位(含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就业的,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以下各类人才,可按实际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享受生活补助,补助期不超过36个月,具体标准为:

(一)对申报当年1月1日,不超过45周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毕业生、博士后、教授、正高级工程师等青年高层次人才,给予第一年10万元、第二年16万元、第三年24万元的生活补助。

(二)对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毕业生,给予第一年4万元、第二年6万元、第三年10万元的生活补助。

三、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购房补助

(一)对2022年1月1日起,首次由婺城区外全职引进至区属企业,或区属企业自主培养的,在企业生产一线的正高职称人才、副高职称人才或高级技师,与企业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连续缴纳社保一年以上,且五年内首次购买区内家庭住房的,给予正高职称人才80万元((分三年支付,第一年20万元,第二年20万元,第三年40万元)、副高职称人才或高级技师50万元(分三年支付,第一年10万元,第二年20万元,第三年20万元)购房补助。

(二)对2022年1月1日起,首次由婺城区外全职引进至区属企业,在企业生产一线的工程师(技师)、高级工,与企业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连续缴纳社保一年以上,且五年内首次购买区内家庭住房的,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3万元购房补助。

(三)以上人才购房与学历类人才购房不重复享受。本人及配偶在金华市区范围内没有享受房改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高端人才限价销售房等政策性住房情况。

四、博士后工作补助

2022年1月1日起,对年度绩效考核优秀的博士后工作站给予20万元奖励资助;对博士后设站单位新招收的全职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后2年内给予每人50万元的生活补助;对企业每招收一名博士后给予10万元奖励,4年内培养出站后再给予10万元奖励。

五、大学生实习补贴

每年对大学生实习基地开展评价,并按照实习基地总数的10%评选示范基地,对实习岗位优质、实习组织有力、人员留用率高的,给予每家5万元的示范基地奖励;推出政务实习,鼓励本科及以上在校生到机关事业单位实习,并按照博士2000元/月、硕士1500元/月、本科1000元/月给予实习生补贴。

六、企业外出招聘补贴

对企业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招聘活动的,给予往返交通费及住宿费补贴;企业自行外出招聘经人社部门批准备案的,给予往返交通费补贴。以上标准不超过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差旅标准。

七、青年人才培养支持政策

鼓励企业发挥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作用,通过师徒帮带的形式,精准培养一批青年英才,做大做强企业人才队伍。经综合评定打分,按照五个档次每年分别给予1万元至5万元不等的奖励,最长可连续享受5年,期满后需间隔2年后方可重新享受该政策。

关键词:金华市婺城区人才政策金华市婺城区人才政策七条金华市婺城区调整人才政策的七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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