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金华社保缴费基数调整政策问答
金华市内依法成立的用人单位的职工:
1、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
2、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3、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
4、国家机关中的工勤人员;
5、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
本文由入驻酷易搜网资讯专栏的作者撰写或者网上转载,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酷易搜网立场。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kuyisokefu@163.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