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养老服务办事指南
按照景德镇市生育保险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职工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以上(含1年);
(2)法定生育条件并履行规定手续生育(含流产)或者实施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情况检查,避孕节育和复通手术的。所以您如果在在今年11月份或12月份生小孩必需符合上述两个条件才能报销生育保险待遇。
本文由入驻酷易搜网资讯专栏的作者撰写或者网上转载,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酷易搜网立场。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kuyisokefu@163.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