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佛山三月三庙会招商报名时间+地点
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报名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书记员:3名
司法辅助人员:2名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资格条件
书记员: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9月以后出生);4.专科及以上学历(已取得相应学历毕业证书),法律相关专业或有法院工作经历者优先录用;5.熟悉法律基本知识,具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熟练掌握计算机录入技术;6.具备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传染病和其它遗传病史。
司法辅助人员: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3.年龄在30周岁以下,男性(1992年9月以后出生);4.专科及以上学历(已取得相应学历毕业证书),法律相关专业或有法院工作经历者优先录用;5.身体健康,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双眼矫正视力4.9以上,口齿清楚,无残疾、纹身、色盲、无传染性疾病和其他遗传病史;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被实施联合惩戒的;
6.父母、配偶在钢城辖区内的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或者设立人;父母、配偶、兄弟姐妹在钢城辖区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诉讼案件当事人提供其他有偿法律服务的;
7.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人员在钢城法院工作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