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生育保险医疗费及生育津贴的一般规定
一、符合政府规定的困难人员(医疗救助对象)其合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较重的,可享受医疗救助,医疗救助实行“一站式”结算。
二、“二次救助”
医疗救助对象年度内医疗总费用在扣除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报销后个人自负费用超过一万元的进行二次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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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新生儿,在当年医保年度内可以按规定中途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其中,出生6个月内(含)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新生儿,其出生到参保前发生的医药费用给予报销;出生超过6个月参保缴费的,从缴费次月1日起享受医保待遇。新生儿从出生到办理参保登记时,跨两个城乡居民医保年度的,可选择缴纳两个年度的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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