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和我市参与签约的《住房公积金跨市贷款合作协议》的原则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申请人需提供的资料(复印件均以A4纸复印,在递交申请资料时提供原件校对):
1、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第二代身份证需双面复印,复印件二份);
2、申请人及配偶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复印件二份);
3、申请人婚姻关系证明(已婚提供结婚证,未婚提供未婚证明,离异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文书,丧偶提供死亡证明,复印件二份);
4、申请人及配偶公积金最近一年缴存明细(复印件二份);
5、申请人及配偶经济收入证明(原件一式二份);
6、贷款申请表(原件一式二份);
7、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一式二份);
8、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付款凭证(复印件二份);
9、缴存地管理中心出具的证明材料
(1)《潮汕三市互贷申请人情况证明》(原件一份、复印件二份);
(2)《潮汕三市互贷暂停支取授权书》(原件一份、复印件二份)。
10、公积金中心和承办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