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生育保险医疗费及生育津贴的一般规定
问:职工医保转入揭阳前断缴怎么办?可以补缴吗?
答: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广东省其他地市转入揭阳市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实际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在转移接续前中断缴费3个月(含)以内的,可按规定办理中断缴费期间的职工医保费补缴手续,缴费当月即可享受待遇,中断期间的待遇可按规定追溯享受,且不得重复享受待遇。中断缴费3个月以上的, 待遇享受等待期为6个月。
从外市转入揭阳市的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低于相关规定的缴费年限(市外实际缴费年限可合并累计)且在揭阳市的实际缴费年限不低于10年的,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规定享受揭阳市基本医疗保险退休待遇。年限不足的,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可以选择按月缴费或一次性缴费至规定年限或者申请终止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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