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生育保险医疗费及生育津贴的一般规定
申请程序:补贴对象原则上应按季度(或半年)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对上季度(或半年)已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首次补贴申请应于首次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提出。
各县(市、区)受理机构联系表
单位地址电话榕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就业促进股进贤门大道东段榕城人社局主楼4030663-8623124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就业局普宁市金凤园67号普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楼0663-2224093揭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就业服务管理中心揭东区曲溪街道206国道中段常进路人社大楼102室0663-3263423揭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就业服务中心揭西县河婆街道特美思大道68号揭西县人社局413室0663-5591335惠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就业服务中心惠来县惠城镇东华路北县人社局0663-6683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