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生育保险医疗费及生育津贴的一般规定
参保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但未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可一次性领取个人帐户储存额,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其中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且养老保险费全部由个人缴交的参保人,还可享受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
一)申领人签名的《养老保险待遇申报表》。
(二)申领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复印件(离境定居人员无第二代身份证的,可提供护照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一式一份)。个人申报的,还需同时出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离境定居人员无第二代身份证的,可出示护照等有效证件原件)。
(三)提供申领人《未在其它社会保险机构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声明书》。
(四)个人申报的,提供以申领人名义开立的工、农、中、建四大银行之一的个人结算账户存折的账号页复印件或借记卡复印件(其中提供借记卡复印件的,须在复印件上注明开户银行全称、开户名及银行账号)。申领人在我局登记的参保姓名、申领人二代证(或其它有效证件)记载的姓名、银行户名三者必须一致。离境定居人员若无第二代身份证的,可凭申领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时持有的有效证件到银行开具存折,并到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办理参保人信息变更(变更为有效证件记载的姓名、号码),待地税部门变更后的信息传输到我局后,再向我局申领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
(一)窗口办理流程
受理人员接收申报资料后,当场检查申报资料的完整性,对符合条件的出具《受理回执》,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
(二)网上办理流程
1.有单位管理的在职人员由参保单位通过网上申办“申领一次性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填写申报信息并打印相关表格。
2.省社保局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将及时对申办业务进行预受理。对于预受理通过的单位,带齐相关材料到我局业务前台进行办理。
3.参保单位将有关材料交窗口工作人员,符合条件的当即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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