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居民及其子女参保条件
非本地户籍,但持有浙江省居住证,在户籍地未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新居民及其子女;
二、缴纳时间段
2020年度居民医保集中征收期时间为2019年11月20日到12月31日。
参保人员在集中征收期后参保、缴费的,居民医保待遇自缴费的3个月后开始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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