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面议2022-02-25 14:30:12
一)厂商检送之文件资料内容,如有保密必要者,得不必检附或予以涂销,但于接受现场评核时,应准许评核人员在现场查阅。
二)食品GMP执行机构应依据「食品GMP认证体系数据保密处理要点」之规定,督导有关人员确实执行,以防止泄漏业者产业机密。
三)赴厂辅导或评核有关人员,未经厂商许可不得擅自影印或抄录厂商任何文件或数据。
GMP是英文单词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s的缩写,它最初是由美国坦普尔大学6名教授编写制订,20世纪60-70年代的欧美发达国家以法令形式加以颁布,要求制药企业广泛采用。中国自1988年正式推广GMP标准以来,先后于1992年和1998年进行了两次修订。
GMP要求在机构、人员、厂房、设施设备、卫生、验证、文件、生产管理、质量管理、产品销售与回收、投诉与不良反应、自检等方面都必须制订系统的、规范化的规程。
通过执行GMP这一系列的规程,藉以达到一个共同的目的:
--防止不同食物或其成份之间发生混杂;
--防止由其它食物或其它物质带来的交叉污染;
--防止差错与计量传递和信息传递失真;
--防止遗漏任何生和检验步骤的事故发生;
--防止任意操作及不执行标准与低限投料等违章违法事故发生;
GMP是食品生产质量全面管理控制的准则,它的内容可以概括为硬件、软件和人员。所谓GMP的硬件是指厂房与设施、设备等方面的规定;软件是指组织、规程、操作、卫生、记录、标准等管理规定;人员是指相关岗位需要合适的人员。GMP也是国际性食品生产质量控制和检查的依据,已成为国际公认和通行的从事食品生产所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