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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公积金购房提取申请材料+申请额度(一次性付清房款)

来源:互联网 2022-10-28 10:24:02

公积金提取用于一次性付清房款

1.未领取不动产权证书但已办理备案手续的

需提供的资料:

备案登记的购房合同、购房全额发票、身份证、职工本人借记卡或活期存折。

2.未领取不动产权证书且未办理备案手续的

需提供的资料:

购房合同、购房全额发票、不动产预告登记证明、身份证、职工本人借记卡或活期存折。

3.已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需提供的资料:

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全额发票、身份证、职工本人借记卡或活期存折。

提取时间和额度:

以自有资金全额付款且不申请住房贷款,可以在签订购房合同或领取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两年内提取一次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总价款。申请人不是产权人时请提供结婚证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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