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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全额买房提取公积金办理所需材料

来源:互联网 2022-12-15 02:36:02

公积金提取(以自有资金全额购买住房)申请材料

以自有资金全额购买住房,未领取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备案登记的购房合同、购房全额发票;已领取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全额发票。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身份证和本人银行结算账户(社保卡、借记卡、活期储蓄存折)等基本材料,提取金额大于一万元时,所提供的账户需为Ⅰ类银行账户。

职工配偶符合提取条件的,除提供上述基本材料外,还应提供结婚证、户口簿等婚姻状况材料。

>>>拓展阅读: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江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本办法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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