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江门江海区江睦路交通管制
关于对城区主干道和主要桥梁实施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经开平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从2021年12月15日起对开平市城区主干道和主要桥梁实施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的交通管理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全天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在“东兴大道、幕沙路、光华路、侨园路、文新路、广场南路、新海西路、祥苑路、虹桥路等主干道,以及祥龙桥、潭江大桥、幕沙桥、三江桥、苍江桥、开平大桥等主要桥梁”行驶。
二、此类运输车辆确因市民生活需要通行上述道路的,参照中重型货车的管理措施,允许申请临时通行证,按照规定的时间、线路行驶。
三、通行证申领地点:开平市局大队市区中队(电话:0750-2391083),开平市局大队长沙中队(电话:0750-2292586)。
四、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25日为教育警告阶段,对初次违反该路段限行规定的车辆予以警告教育,自2021年12月26日起对违法行为予以罚款、记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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