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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公积金提取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来源:互联网 2023-04-21 03:33:02

问:符合什么条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

①购买自住住房的;

②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③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④职工在我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⑤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

⑥直系亲属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

⑦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⑧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⑨出境定居的;

⑩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个人账户封存满半年以上的;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本人或直系亲属患有列入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特定病种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享受城乡居民社会最低生活保障的;

?发生事故、见义勇为或突发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其他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文件规定的。

问:购买车位、商铺、公寓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答:不可以。车位、商铺、公寓属于非住宅,不属于我市的公积金提取范围。

问:装修住房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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