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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入职后什么时候开始交公积金?

来源:互联网 2023-07-21 20:08:10

问:新参加工作及新调入的职工什么时候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

答: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以参加工作的当月工资为缴存基数,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起缴存住房公积金。

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单位发放的当月工资为缴存基数,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当月起缴存住房公积金。

拓展阅读:职工个人账户设立

(一)申请条件: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职工之日起30日内办理职工个人账户设立或转移手续。

(二)办理材料: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人员汇缴变更清册》(一式三份及电子文档)、开户职工身份证件复印件、单位经办人身份证件。

注:职工在我市未开立个人账户的,业务类型为“新增开户”。职工已在我市开立个人账户的,请办妥个人账户封存和转出手续后再办理启封及调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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