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元2023-03-22 09:52:09
存在机械损伤、明显锈蚀、灭火剂泄露、被开启使用过或符合其他维修条件的灭火器应及时进行维修。
手提式、推车式水基型期限在出厂期满2年,首次维修以后每1年维修一次,满6年报废。
手提式、推车式干粉灭火器在出厂期满2年,首次维修以后每2年维修一次,满10年报废。
手提式、推车式洁净气体灭火器在出厂期满2年,首次维修以后每2年维修一次,满10年报废。
手提式、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在出厂期满2年,首次维修以后每2年维修一次,慢10年报废。
灭火器具是一种平时往往被人冷落,急需时大显身手的消防必备之物。尤其是在高楼大厦林立,室内用大量木材、塑料、织物装潢的今日,一旦有了火情,没有适当的灭火器具,便可能酿成大祸。
古时的灭火器具很简单,无非是钩、斧、锹、桶之类。个真正的灭火器是由英国船长、诺福克郡人曼比于1816年发明的,它仅是一两个装1升多水并充有压缩空气的圆桶。
经过维修的各种灭火器必须符合该产品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灭火器筒体。维修单位必须按 3.2 条的规定,逐一对灭火器筒体进行水压试验。另外,灭火器已经使用,虽未达到 3.2 条规定的期限,但外观检查发现筒身有磕碰,焊缝外观质量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亦应进行水压试验检查。为防止污染环境,水压试验前应将筒体内的灭火剂分别放入相应的储罐内。水压试验压力为灭火器设计压力的 1.5 倍
试验时不得有渗漏和宏观变形(残余变形量等于或大于 6%)等影响强度的缺陷。水压试验合格的筒体,贴花完整,但有部分漆皮脱落的,应重新涂漆。水压试验合格的筒体(水型的灭火器除外),均应进行烘干。中华共和国1995-03-01 批准 1995-12-01 实施,GA 95-1995。
灭火器的橡胶、塑料件不得用洗涤。变形、变色、老化或断裂的必须更换。压力表外表面不得有变形、损伤等缺陷。压力值的显示应正常,否则,应更换压力表。喷嘴有变形、开裂、损伤等缺陷的,必须更换。防尘盖应保证灭火剂喷出时能够自行脱落或击碎。
灭火器的压把、阀体等金属件不得有严重损伤、变形、锈蚀等影响使用的缺陷,顶针不得有肉眼可见的缺陷,否则,必须更换。密封片、密封垫等密封零件必须更换,并符合密封要求。干粉灭火器的防潮膜必须更换,并符合 GB 4402 第 2.2.5 款的规定。
灭火器的管不应有弯折、堵塞、损伤和裂纹等缺陷,否则,必须更换。二氧化碳储气瓶(以下简称储气瓶)储气瓶必须符合 GB 4402《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的 2.6 条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