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员可以参加佳木斯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答:具有本市市区城镇户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城镇居民,均可依据本办法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一)年满18周岁以上城镇非从业人员(简称“一般居民”)。
(二)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学龄前儿童(不含出生28天以内的新生儿)及其他非在校未成年人(简称“学生儿童”)。
(三)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民办)中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及研究生(以下简称“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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