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至6月德清实施阶段性减征企业基本医疗保险费
申请条件
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2021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2021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2021年末参保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
裁员率按上年度参保职工减少人数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与上年度参保职工人数比较确定,符合条件之一即可享受稳岗返还。
计算方式一:(2020年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021年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020年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00%;
计算方式二:2021年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2020年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00%。
返还标准
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2021年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9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大中小微企业的划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返还方式
1、免申即享
符合“免申即享”条件的参保单位无需提出申请,经办机构通过大数据比对,将分批筛选出符合返还条件的单位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直接拨付到单位对公账户;无对公账户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直接返还至税务部门提供的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账户。
2、自主申报
劳务派遣企业(须承诺已与用工单位就返还资金分配达成协议)和补齐欠费可满足申请条件的参保单位,预计7月以后(因自主申报业务规则暂未更新),可以通过浙里办APP、浙江政务服务网(单位账户登录)选择“稳岗返还(稳岗补贴)申领”事项(定位安吉县)进行线上申报,也可就近到农商行社银合作网点进行线下申报。
3、自主申报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登记文件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稳定岗位补贴申请表》(自行下载:浙江政务服务网-“稳岗返还(稳岗补贴)申领”事项办事指南-申报材料);
(3)失业保险费补缴凭证原件(所属期2021-2022年欠费企业需提供);
(4)劳务派遣企业与用工单位就返还资金分配达成协议承诺书(劳务派遣企业需提供)。
4、农商行社银合作网点
图源:安吉发布
5、自主申报期限
今年的稳岗返还申请时间截至2022年12月31日。
温馨提示
企业按规定申请缓缴(代缴职工个人失业保险费须到位) 或失业保险费未到账不超过1个月的,可以申请享受。
严重失信企业以及技术落后、没有市场前景、生产恢复无望的“僵尸企业”不纳入返还范围。
返还资金用途:稳岗返还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相关支出。
提高防骗意识:我县稳岗返还网上申领途径为浙里办APP和浙江政务服务网,其余途径均未经人社部门认证。政策执行过程中,人社部门会对推送提醒、办件结果等内容发送短信,没有链接,会用文字说明路径,请注意辨别,以免受骗!
劳务派遣企业:申请稳岗返还须承诺已与用工单位就返还资金分配达成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