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
湖州热门资讯 > 湖州社保资讯 > 湖州社保政策 > 正文

湖州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来源:互联网 2023-08-11 02:23:03

待遇享受时间

在职职工参保的次月起享受医保待遇;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保的,须连续缴费满3个月后方可享受医保待遇。

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1.一个医保结算年度计算一次起付标准,两次及以上住院的,起付标准按高级别医疗机构计算。具体为:三级医疗机构800元;二级医疗机构600元;一级及其他医疗机构300元。住院起付标准以下自负医疗费用,由个人账户资金支付,个人账户资金不足支付的,由个人承担。区县三级医疗机构参照二级医疗机构执行(以下同)。

2.住院起付标准以上部分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按下列比例报销:三级医疗机构为80%,二级医疗机构为82%,一级及其他医疗机构为85%。退休(职)人员在上述报销比例的基础上增加5个百分点。

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或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报销

1.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或零售药店购药为50%;二级医疗机构为55%,一级及其他医疗机构为60%。

2.同一医保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报销额为在职人员1500元、退休人员2000元。经备案的慢性病患者在上述限额的基础上增加500元。

其他报销情形

1.参保人员在未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再由个人持医保就医凭证、病历、处方、出院小结、发票、医疗费用清单等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报销。

2.参保人员异地居住的,须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备案,备案后异地居住时间不低于3个月。

3.参保人员经备案异地居住或长住外地工作、因公出差期间,在未联网的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按规定报销。

不能报销情形

参保人员因下列情形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①在境外就医的;

②应由第三人负担的;

③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④应由公共卫生经费负担的;

⑤其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国家、省医疗保险相关规定的。

关键词:湖州职工基本医保待遇湖州职工基本医保湖州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上一条:湖州参保职工医保退休办理 下一条:湖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如何?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