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至6月德清实施阶段性减征企业基本医疗保险费
长兴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的受理条件
(一)统筹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
(二)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满十五年经批准退休及办理提前的;
申请材料
1、银行卡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定表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方式
1、网上申请(浙江政务服务网)
2、现场窗口申请
3、现场自助机申请
线下办事点
具体地址:长兴县政务服务中心(湖州市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8号)三楼H02、H03、H04、H05、H06、H07、H08窗口
办理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春秋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具体时间根据两办通知)
联系电话:0572-6215560
附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便民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或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并选择结果送达方式;
2、综合柜员收到材料后在承诺时间内完成受理和初审工作,并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电子报送公共业务后台审核;
3、养老审核人员在收到报送材料后立即完成审核,并作出是否准予支付的决定;
4、养老审核人员作出决定后,根据申请人选择的送达方式送达准予支付的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