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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湖州医保有什么新变化?

来源:互联网 2023-06-07 15:22:02

1.基本医疗保险(含职工医保、城乡居保)参保人员患湖州市规定的12种慢性病病种的,经备案后在定点医药机构门诊或购药时发生的慢性病规定药品目录内的自付和自理费用,可以纳入大病保险合规范围。

2.对于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困难人员,大病保险合规医疗费用将不再设最高支付额。

3.将糖尿病胰岛素治疗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含职工医保、城乡居保)特殊病种门诊管理范围。参保人员患糖尿病的,经备案后在定点医药机构门诊或购药时使用胰岛素治疗发生的医药费用按特殊病种门诊管理有关规定报销。而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特殊病种门诊就医发生的合规费用由原来的定额比例报销,调整为按照住院待遇报销。

4.城乡居保参保人员在市域内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发生的合规药品费用,由原来的不可报销,调整为在规定的门诊统筹限额内按市内三级医疗机构标准报销。

5.在医疗救助方面,支出型贫困家庭成员的合规医疗费用救助的起付线从原来的2万元降低至1.2万元。

6.在职工医保退休办理的最低缴费年限上,原标准为男职工最低缴费年限为25年,女职工为20年,将统一调整至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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