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至6月德清实施阶段性减征企业基本医疗保险费
德清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的受理条件
德清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并符合领取养老待遇条件的城乡居民
附:申请方式
1、网上申请(浙江政务服务网)
2、现场窗口申请
3、邮寄申请
线下办事点
具体地址:各行政村/社区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00-4:30
联系电话:0572-8280026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一)申请人申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支付的,应当如实向社保经办机构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二)做出不予核准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救济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