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至6月德清实施阶段性减征企业基本医疗保险费
返还标准
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中小微企业按90%进行返还。大中小微企业的划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返还条件
(一)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
(二)参保单位未裁员或裁员率符合国家、省相关规定。
裁员率按上年度参保职工减少人数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与上年度参保职工人数比较确定,符合条件之一即可享受稳岗返还。计算方式一:(2020年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021年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020年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00%;计算方式二:2021年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2020年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00%。
(三)未发生偷逃、欠税(费)行为。
(四)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破产清算或注销名单的“僵尸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