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议元2022-10-21 06:02:21
近日,江西省住建厅发布《关于优化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审批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
精简申报材料
1、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等资质核准事项,不再要求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和注册人员资格证书,实行行政审批管理系统直接获取信息数据。
2、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登记服务事项,不再要求上传开户许可证、驻赣办公场所证明、社保缴交凭证、驻赣负责人及驻赣技术负责人任职文件、法定委托人授权书等原件扫描件,实行告知承诺。
执业注册
1、自2022年1月1日始,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等职业技能初始、增项、重新及延续注册事项,取消公示审查意见环节,经审查通过的按批次直接公告。
2、一级建造师注册企业身份认证、企业基本信息修改及个人手机号重置业务权限下放至设区市及省直管县主管部门。自2022年1月1日始,企业可直接到设区市或省直管县主管部门办理。
资质延期
省厅及各地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