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参保申报程序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夫妻,不得再生育:
一、有生育能力,符合生育一个子女规定,但已收养或者送养子女的;
二、符合法定再生育条件,但在再生育前又收养或者送养子女的;
三、符合法定再生育条件,但怀孕后无正当理由引产,或者生育后故意致婴儿死亡或者谎报婴儿死亡的;
四、属于离婚后再婚的男方,其离婚判决书中记载因生女孩而离异的;
注:一、二中规定的收养子女,不包括残疾儿、孤儿和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父母的弃婴及儿童。
本文由入驻酷易搜网资讯专栏的作者撰写或者网上转载,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酷易搜网立场。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kuyisokefu@163.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