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惠医保各保障项目起付线是多少?
1.居民医保门诊结算:
根据《惠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规定,参保人应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选择一家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作为本人或家庭的i ]诊首诊医疗机构。
参保人在选定的门诊定点机构就医,可以直接在医院按比例报销医疗费用,具体报销比例为:每次可报销75%,每次不超过70元,一年不超过800元。
定点门诊一经选定一年不变 。
2.参保人到本人选定的定点门诊就诊:
就诊时出示身份证明或社保卡,结算时即时报销,参保人只需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3.定点门诊的更改:
参保人如需更改下一年度定点门诊的,可在每年的10至12月凭本人身份证到所选门诊定点机构或社保经办机构( 含社保所)做选点登记即可。
4.可在惠州市内的任何一家一级医院作为自己的首诊医疗机构,无地区限制。
信息来源:惠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