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餐饮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一、基本情况
(一)助学贷款简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以借款人信用作担保的国家助学贷款,在学生家庭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部门办理,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作为共同借款人,一起承担还款责任。广东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经办银行为国家开发银行广东分行。
(二)贷款金额。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下同)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博士)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若学生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贷款标准额度,可按照实际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贷款数额。
(三)利息偿还。学生就学期间贷款利息由国家承担,毕业后开始支付利息。助学贷款合同毕业还本宽限期延长至5年,即在毕业第六年后开始偿还贷款本金,还款期限最长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5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30个基点(即LPR5Y-0.3%)执行。
二、申请条件
完全符合以下3项条件的学生方可申请:
(一)2022年被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或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录取的全日制新生,或已在校就读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二)学生本人入读高校前户籍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惠城区。
(三)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三、办理地点
惠城区教育局四楼413室(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街道红楼路86号)。
四、办理时间及要求
2021年7月15日-9月30日。
首次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本人和共同借款人须同时到现场进行审核和签订借款合同;续贷学生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选择远程办理或到现场办理,建议优先选择远程办理(操作指南见附件3);因升学等原因需要办理续贷的,需学生本人或共同借款人携带身份证、升学录取通知书于8月30日前到现场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变更后方可申请续贷。
五、首贷办理流程
(一)网上注册。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www.csls.cdb.com.cn,以下简称“系统”),首次贷款需要先注册,按要求如实填报个人资料。
(二)导出打印申请表。完成注册后,填写共同借款人信息、提交本年度贷款申请,导出打印相关表格:①已参加今年贷款高中预申请的首贷学生,只需打印《贷款申请表》;②未参加今年贷款高中预申请的首贷学生,需打印《贷款申请表》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以下简称《困难认定表》)。《困难认定表》如实填写即可,无需加盖任何公章。
(三)现场审查。首贷学生与共同借款人携带相关材料共同前往惠城区教育局进行审查即可。为减少人员聚集,与办理贷款业务无关人员请勿前往办理现场。
(四)签订合同。现场审查通过后办理贷款手续,签订《借款合同》。
(五)回执确认。就读高校确认贷款回执信息(学生是否到校报到)。
(六)审批发放。省资助中心审核,提交国家开发银行广东分行进行审批、发放贷款。
六、首贷所需材料
(一)材料原件
贷款申请表(困难认定表)。在系统导出打印的《贷款申请表》和《困难认定表》(按要求作自我承诺,无需盖章),本人签字确认。
(二)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学生本人录取通知书(新生)或学生证(在校生)。
2.学生本人和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
3.学生本人和共同借款人户口本(如果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一本户口上,需双方户口本)。
七、防疫有关事项
现场审查时需配合做好防疫工作。进入办理现场的个人需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行程卡,并配合做好体温检测。健康码、行程卡无异常,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办理现场。去过境外(含港澳台地区)和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应严格遵守防疫隔离具体要求和规定。为减少人员聚集,做好疫情防控,除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以外,与办理贷款业务无关人员请勿前往办理现场。联系人:梁老师、杨老师,联系电话:0752-2677423。
附件: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流程图.doc
2.助学贷款申请指南.pdf
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远程办理操作指南.doc
4.生源地助学贷款常见问题答疑.doc
惠城区教育局
2022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