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餐饮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关于石湾镇第三轮区域核酸筛查的通告
7月26日19:00至27日01:00,石湾镇开展了第二轮区域核酸筛查。截至7月27日11:00,石湾镇第二轮区域核酸筛查结果全部阴性。对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的通知》工作要求,石湾镇将于今晚(7月27日19:00-7月28日01:00),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第三轮区域核酸筛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检测对象:石湾镇辖区居民
二、检测时间:7月27日19:00-7月28日01:00
三、检测地点:这次区域核酸筛查点启用地点如下图表。
四、注意事项:
1.请广大居民积极配合,提前使用“粤核酸6”录入身份信息生成二维码(之前生成的二维码仍可使用,无需重复生成)。听从所在片区的安排前往采样点,按工作人员和标识指引有序完成核酸采样。老人、孩子可由家人代为登记。请到核酸采样点采样的居民务必扫“场所码”入场,如老人、小孩无法扫“场所码”入场的,请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
2.采样过程中请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间隔,不交谈,不聚集。
3.具有以下情形人员不要前往核酸采样点参与第三轮区域核酸筛查:(1)曾在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病毒疫苗的,请在接种48小时后再进行核酸检测。(2)粤康码为黄码的居民请做好个人防护措施自行前往石湾合署办公点报备和采样(石湾派出所)。粤康码为红码的居民请停留原地,并立即向社区三人小组报告。(3)如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的居民不能前往核酸采样点,请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就近发热门诊。
4.全镇所有人必须做到应检尽检,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妨碍疫情防控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为了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请积极配合,确保检测工作高效完成。
石湾镇疫情防控办公室
202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