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惠医保各保障项目起付线是多少?
一、申请
以下三种情况参保人可申请报销:
1、选定的门诊定点机构转诊(含急诊)→本市行政区域内其他定点医疗机构门诊
支付方式:个人垫付
报销材料:有效票据
报销地点:选定的门诊定点机构
2、在本市行政区域外、本市行政区域内未与社保经办机构实行电脑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
支付方式:个人垫付
报销材料:有效票据
报销地点:社保经办机构、或社保经办机构委托的医疗机构
3、因病就医
就医材料:本人社保卡(未办理社保卡的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未办理居民身份证出示户口簿,转诊的需提供转院证明)
(1)在与社保经办机构电脑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市外定点机构需要提供转院证明)
个人支付部分:个人账户余额或现金支付
医保基金支付部分:社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2)在未与社保经办机构电脑联网、或在本市行政区域外非定点机构、未联网结算的定点机构住院治疗
支付方式:个人垫付
报销时间:本次医疗终结后6个月内(特殊情况下最长不超过12个月)
报销材料:疾病诊断证明书、出院小结原件、有效医疗费用票据原件、医疗费用明细清单、本人社保卡(复印件)、银行账号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无身份证的提供户口簿,转院的需提供转院手续,异地就读的学生需提供学校证明)等
报销地点:社保经办机构或社保所
(3)参保人在确诊怀孕(须先登记备案)
登记备案材料: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证》(需有本次怀孕的登记或审批)
登记备案地点: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
注意:未登记备案前发生的产前检查、生育等医疗费用,由参保人自负,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参保人异地住院终止妊娠或分娩(先登记备案):
报销时间:终止妊娠或分娩之日起1年内
报销材料: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证》(需有本次怀孕的登记或审批)等相关证件以及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死亡证》、出院小结、有效医疗费用票据原件、医疗费用明细清单、本人社保卡(复印件)、银行账号等
报销地点: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
注:参保职工领取包干经费
(4)选定的门诊定点机构转诊(含急诊)→本市行政区域内其他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
支付方式:个人垫付
报销时间:就诊之日起60日内
报销材料:疾病诊断证明书、门诊病历、有效医疗费用票据原件、医疗费用明细清单、本人社保卡(复印件)、银行账号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无身份证的提供户口簿),转诊证明等
报销地点:选定的门诊定点机构
二、受理
业务人员初步核对办理人填写的办理条件及提交材料情况是否准确、完整,是否符合受理条件:
不符合则不予受理并告知原因;
符合则即时受理并短信通知申请人。
另外如果属于网上申请报销的,申请人在收到短信通知后在时限内带齐申请资料原件到业务办理大厅复核,业务人员经核对无误后受理并打印回执。
三、等待报销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