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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2023-02-07 18:30:03

关于佛山市机关事业、企业单位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

发表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发表时间:2007-4-4

佛劳社【2007】58 号

各离退休人员:

按照《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的要求,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须进行资格认证,现就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佛山市已办理退休(含单位管理和社会管理),按月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请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退休证、社会保险手册或医疗IC卡到户籍所在街道劳动保障所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资格认证手续;离休的人员由所属的管理机构代办。逾期不办理的,将停发本人养老金。今年,禅城、南海、顺德、高明、三水各区仍按原定时间办理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禅城区4月1日5月31日;南海区5月8日-7月31日;顺德区5月8日-7月31日;三水区10月15日-11月30日;高明区5月8日-6月30日)。从2008年起,全市离退休人员资格认证时间统一为每年的4月1日-5月31日。

关键词: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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