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事业单位集中招聘惠州定向岗位(简化版)
2017年12月30日,《惠州市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实施方案》正式实施。
关于购房落户,方案作出了以下规定:
2016年11月21日《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惠府〔2016〕169号)出台之前,在我市范围内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已办理房产证、不动产权证、银行按揭购房凭证的,本人及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可以申请迁入居住地常住户口。
购房落户截止时间点:2016年11月21日
也就是说在2016年11月21日之前购房未入户者,可提交相关材料入户。
而在这个节点后在我市购房者则不再允许购房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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