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事业单位集中招聘惠州定向岗位(简化版)
关于“随迁子女”的界定。
“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在我市初中阶段学校就读的非广东省户籍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生(以下简称“随迁子女”),不含在我市初中阶段学校就读的本省外市、香港、澳门、台湾和外国户籍学生。
报名参加我市中考的随迁子女需在中考报名前(具体时间由各县(区)教育部门确定),向中考报名点提交如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中考报名点验证、审核后退还原件,留下复印件):
1.随迁子女和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原件。
2.随迁子女在我市初中学校三年完整学籍的凭证(由所在学校在“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打印并盖章)。
3.随迁子女和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4.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市申领的居住证凭证。
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惠州市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资格审核工作指引
说明:随迁子女必须同时具备以下第一至第三项条件,方可参加惠州市中考报考。
认定类别
具体情况列举
处理指引
一、
学籍认定
1
2020年9月1日前在我市初中学校就读且获得我市初中学校三年完整学籍的应届毕业
予以认定
二、
居住证有效期认定
1
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2021年5月1日前在我市领取居住证,且在2023年8月31日持有有效居住证
予以认定。
2
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在我市居住,但未办理居住证
不予认定。
3
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在我市购房,但未办理房产证或法定购房合同的
不予认定。
认定类别
具体情况列举
处理指引
三、
购买社会保险缴费年限认定
1
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在我市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截止至2023年8月31日缴费年限累计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
予以认定。
2
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在我市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截止至2023年8月31日缴费年限累计未达3年以上(含3年),但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在2021年5月1日前参加我市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且至报名参加我市中考时没有中断过。
予以认定。
3
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在外市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
不予认定。
4
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父母仅购买了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其中一种的
不予认定。
5
随迁子女父母有工作,但未办理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
不予认定。
四、
其他情况认定
1
随迁子女与父亲或母亲不在同一户口本上
随迁子女父母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书、或法院或民政部门的证明材料的予以认定。否则不予认定。
2
随迁子女父亲、母亲均为外省户籍分别符合部分条件的(社会保险或居住证)
随迁子女父亲及母亲双方条件综合满足报考资格条件的予以认定。
3
随迁子女往届生是否可在我市报名参加中考
随迁子女具有我市初中学校连续三年完整学籍、曾参加我市中考的,可在我市报名参加中考。
4
随迁子女父母婚姻关系变更或父母身故导致监护人变更
需提供监护人变更证明(法院判决书等)。依据监护人条件审核考生报名资格,考生及其监护人资格符合规定的即可在我市参加中考报考。
5
考生父母为我市户籍,考生为外省户籍
考生须在中考报名前将户口迁入我市,可在我市参加中考报考,否则不予认定。
6
不符合随迁子女在我市中考报名条件的
做好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参加中考的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及时告知考生回户籍所在省(市、区)参加中考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