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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惠东大岭街道积分入学申请指南
招生对象
1、小学招收年龄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初中招收受完规定年限小学教育的学生。
2、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符合以下条件可到居住地服务范围公办小学或初中申请积分入学,积分分数达到录取分数的,则入读相关公办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七年级(非惠东县户籍的适龄随迁子女,其监护人为惠州市内户籍的,须在惠东县缴交养老保险;其监护人为非惠州市户籍的,须办理在惠东县的居住证,且在惠东县缴交养老保险)。
说明:非大岭户籍的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报读公办学校一年级、七年级的均需要参加积分入学,积分达不到入读公办学校要求的,可自主选择民办学校或回户籍地学校就读(特殊群体子女除外)。各中小学校根据剩余学位的情况,实行积分入学招生政策,按划定的学区招收积分入学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学校,招收额满为止。积分入学详细操作办法参照《惠东县2023年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工作实施细则》(详见附件5)。各初中学校要根据新修订的《关于做好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市参加中考工作的通知》中对非惠州户籍随迁子女的监护人办理居住证和社保的时限等要求,核准非惠州户籍随迁子女的入学材料,避免造成学生在入学后因手续不齐全无法参加中考的情况发生。在接收非惠州户籍初中新生报名注册和学生转学时,必须书面告知中考报名资格条件,要求学生家长在告知书上签名确认,并做好资料保存。如因学校未明确告知学生家长报考条件造成学生无法顺利参加中考的,责任由学校自负。
注:非大岭户籍的且在外镇就读的小学毕业生,需到大岭街道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七年级的,由大岭招生办统一安排到大岭中心学校(五小校区)参加积分入学。
报名时间安排
类别
日期
工作内容
负责单位
非
大
岭
户
籍
7月2日—
7月15日
积分生到相关部门确定学区。(房屋租赁等税务认证操作的,可在6月26日起到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咨询办理)
相关职能部门
7月6日—
7月12日
积分生网上申请。
监护人
7月13日—
7月15日
积分生现场提交积分入读申请审核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服务范围学校。
各中小学校、监护人
7月16日—
7月18日
各中小学校进一步对材料进行核实。
各中小学校
7月19日—
7月28日
各职能部门审核材料。
相关职能部门
8月1日
各中小学校公示学生积分审核结果。
各中小学校
8月2日—
8月3日
各中小学校接受对分数有异议的家长复核申请。
各中小学校
8月8日
公示录取名单。
各中小学校
8月9日—
8月10日
录取积分生报名
各中小学校、监护人
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申请)时间和方式
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读网上申请时间和方式。非户籍生监护人在7月6日至12日通过“hzschool惠上学”公众号或扫描“积分入学系统”二维码,选择“惠东县专题”,进入“积分入学系统”,据实填报相关信息进行申请。
说明:对于网上报名或申请操作有困难的。非户籍生监护人于7月13日至15日携带报名所需审核的材料到服务范围的学校,由学校招生工作人员指导其进行网上报名(申请)。
现场提交审核材料
监护人在网上申请后,还需在7月13日至15日内将审核材料按序号叠放提交至申请积分入读学校,提交的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由学校核查后当面归还。若监护人提交材料与其在报名系统中所填信息不一致的,学校在监护人在场的情况下进行信息更正。材料通过初步审核后,监护人需在学校打印出《大岭街道2023年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读申请表》(详见附件8)上签名确认,审核教师、复核教师须在对应位置上签名。
申请积分入读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七年级需提交的审核材料及序号 如下:
①适龄儿童户口簿,监护人户口簿、身份证。
②住房保障材料。
③《学籍基本信息表》(报名七年级提交)。
④县镇(街)社保部门打印的近五年(计算时间为2018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下同)个人在惠东县的养老保险参保材料。
⑤个人提供通过“粤税通”小程序下载打印的近五年个人所得税电子税票;个体工商户、企业(公司)股东提供通过“粤税通”小程序等方式下载打印的税收完税证明(记录),以及工商营业执照。
⑥近五年奖励加分的相关通报文件、证书等。
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监护人根据实际情况提交上述材料,提交的材料为积分入读申请及计分依据,其中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必须对应提交第1至第2项材料,申请入读初中七年级必须对应提交第1至第3项材料。非惠东县户籍的适龄随迁子女,其监护人为惠州市内户籍的,必须提交在惠东县缴交个人养老保险参保材料;其监护人为非惠州市户籍的,必须提交在惠东县办理的居住证,及在惠东县缴交个人养老保险参保材料。
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审核结果公示
各学校于8月1日将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审核的积分结果在校门显眼位置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根据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情况,对监护人自评得分有修改的,学校需及时告知监护人。如监护人对积分审核结果有异议的,自公布时间起2日内(即8月2日至8月3日)可向学校申请复核,逾期不再接受复核申请,视为无异议处理。
异地 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录取名单公示
各学校根据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结果以及本校积分入学招生计划数,确定录取名单。于8月8日在校门显眼位置公示录取名单,公示名单按积分由高到低依次排序(如总积分相同,则以《积分指标及分值表》积分指标序号的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
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监护人凭录取名单于8月9日至8月10日到对应录取学校报名,逾期不保留学位,视为放弃处理。
各学校必须认真核对上述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必要时可到相关职能部门核查或会同村(社区)工作人员进行家访,以证实材料原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监护人必须主动如实向学校提交小孩入学所需资料,并主动积极配合学校核查相关材料。否则,学校不予以安排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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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惠东大岭街道积分入学积分指标及分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