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公交地铁停运通知
关于启用我市57处交通监控和1处测速设备的通告
呼公交管通[2021]52号
为提升首府道路交通管理水平,推进全市文明交通整治提升行动,加大对违法乱停车辆管理力度,创造良好交通环境。现有57处道路交通监控和1处超速抓拍设备达到规范要求,呼和浩特市局交管支队决定于2021年12月4日启用。
交通监控设备启用后,将通过视频分析技术,对道路上违法停放车辆进行抓拍,适用十分钟违停免罚14处;测速设备将对车辆超速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请广大驾驶人严格遵法驾驶,安全文明出行。
附件1:57处交通监控设备具体点位
附件2:1处测速设备具体点位
附件3:不适用“十分钟违停免罚”的7种情形
特此通告。
呼和浩特市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1年11月18日
附件1:57处交通监控设备具体点位
附件2:测速设备具体点位
附件3:不适用“十分钟违停免罚”的7种情形
一、当地交管部门或者城市管理部门规定的禁止停车的区域、路段、时段;
二、城区主干道、立交桥、高架桥、人行横道、禁停区、公交站、消防通道、交叉路口、医院门口、单位及小区出入口等法律法规禁止停车的区域;
三、一个季度内因违停被记录1次(不含)以上的;
四、在车行道内双排停放的;
五、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的;
六、违法停车妨碍道路通行造成车辆缓行或者拥堵的;
七、违法停车造成交通事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