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赛罕区新冠病毒疫苗第二剂次接种通知(附时间)
2022年2月18日更新
和林格尔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公告(2022年第2号)
为切实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渠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即日起,凡我县域内工作人员,家庭住址位于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回民区、玉泉区、赛罕区、土默特左旗、武川县的,48小时内未做核酸检测或已检测但结果出具之前,鼓励居家办公,非必要不返和;确需返和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提交本单位备案备查。
二、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有序流动,尽量减少聚集性活动,避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
三、我县居住人员非必要不离开本县;确需离县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因近期我县各核酸检测机构人员较多,请广大群众非必要不自行前往检测机构进行核酸检测,要按照所在社区、乡镇或单位通知,前往指定地点及时进行核酸采样。
五、县域内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工厂、个人等责任主体要严格落实四方责任,加强管控,防止人员聚集,落实好“进门测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检查口罩佩戴情况等防控措施,并经常性做好环境消毒工作。
六、严禁恶意造谣传谣、谎报瞒报疫情,发布、转发和传播未经证实的消息。我县发布的所有疫情有关消息,一律以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公告、新闻发布会等官方媒体发布消息为准。
感谢广大群众的积极配合,目前我县生产生活稳定、物资储备充足,让我们同心抗疫,共克时艰!
和林格尔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