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
呼和浩特热门资讯 > 呼和浩特社保资讯 > 呼和浩特社保政策 > 正文

呼和浩特新型肺炎期间社保业务办理通知

来源:互联网 2023-03-23 13:29:02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防止疫情传播,呼和浩特社会保险申报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要求,春节假期延长至2月2日。2020年度的参保单位职工工资申报工作截止时间由1月31日延长至2月20日;2月份的人员增减变更时间为2月4日至2月27日。

二、请各参保单位在办理单位业务时,采取网上办事大厅办理各项业务。疫情防控期间二楼大厅的网报自助服务室将暂停使用,请各参保单位认真安排好社会保险的申报工作。

三、广大参保人员如需参保证明,可访问人社局官网登陆个人网厅或使用呼和浩特12333手机APP自行打印,为避免人员聚集,请大家尽量不要使用大厅一体机打印参保证明。

关键词:办事资讯呼和浩特新型肺炎期间社保业务办理通知
上一条:呼和浩特社保补缴指南 下一条:呼和浩特社保单位首次参保登记流程(附图解)

推荐阅读

我要采购
快速发布采购,坐等商家报价 ×

看不清?点击更换

您的采购需求将被更多优质供应商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