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
呼和浩特热门资讯 > 呼和浩特社保资讯 > 呼和浩特社保办事指南 > 正文

呼和浩特市长期护理保险申请条件

来源:互联网 2023-06-22 02:01:04

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于2021年8月10日正式启动呼和浩特市长期护理保险业务经办服务。

申请条件

参加我市长期护理保险的人员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导致失能满6个月,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中度、重度失能人员。

申请材料

(一)申请失能评估的参保人员填写《呼和浩特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评估申请表》(附件1);

(二)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由代理人办理的同时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2);

(三)失能状态的证明材料,包括病情诊断证明、病历复印件(加盖公章)等;

(四)申请人承诺书(附件3);

(五)长期护理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材料。

关键词:呼市长期护理保险申请条件呼市长期护理险办理材料呼和浩特市长期护理保险申请条件
上一条:呼和浩特市长期护理保险申请指南 下一条:呼和浩特长期护理保险怎么申请办理?

推荐阅读

我要采购
快速发布采购,坐等商家报价 ×

看不清?点击更换

发送即代表同意《隐私协议》允许更多优质供应商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