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赛罕区新冠病毒疫苗第二剂次接种通知(附时间)
2020年7月公布的《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中指出:预防性疫苗不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故疫苗及接种费用等疾病预防控制项目应通过公共卫生服务资金渠道予以解决。
目前我国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水平特别是城乡居民医保的筹资水平较低,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人均筹资仅800元左右,而此次疫苗接种人数众多,所需费用总额高,明显超出医保基金承受能力。“从现阶段医保制度整体发展状况、群众疾病治疗需求以及医疗保险基金筹资水平和抗风险能力来看,当前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还是立足于为群众提供基本疾病治疗保障,着力满足群众基本医疗需求,还没有能力将支付范围扩大到疫苗等非治疗性的项目。”
这8类药品不再纳入医保报销:
①滋补药品;
②含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药材的药品;
③保健药品;
④预防性疫苗和避孕药品;
⑤治脱发、减肥、美容、戒烟等药品;
⑥因被纳入诊疗项目无法单独收费的药品;
⑦酒制剂、茶制剂、口腔含服剂等;
⑧其他不符合医保用药规定的药品。